《中国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研究》探讨了地方财政的基础理论及制度安排《中国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研究》的主要特点是倡导一种真正的研究精神,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地方政府预算体制地方主流理论起源于文艺复兴运动,成型于第一次工业革命完成时期、这一范式存在两个基本缺陷:片面强调个人和片面强调物质 前者表现为财政经济理论以“经济人”为假设,与此相适应个人的物质利益成为立法的基础:后者表现为把个人之间相同的物质需求看做是“公共需求”,实际上否定了“公共”的基本内核是公正正义的本质属性我们认为在建构中国地方政府预算体制的过程中,在上述两点上是不能学习西方的我们主张立法的基础应该是“家庭”而不是“个人”,这有利于协调“价值”和“道德”的关系:我们主张”公共”的基本单位是“社区”,而不应该以基层政府的辖区为公共基本单位的依据我国在地方政府预算体制的设计中,考虑“两个比重”提高的问题多一些,考虑预算中性、税收中性的问题少一些 《中国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研究》重点探讨了按税收中性和预算中性原则来安排地方政府预算制度的问题,并据此提出改革建议 另外,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统筹城乡发展的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中国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研究》对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作了探讨